绿色矿山建设,国有地勘单位转企改革的新途径
国有地勘事业单位转企改革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同时起步,历经四十余年的艰辛探索,尽管取得显著的阶段性进展,但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始终难以克服。绿色矿山建设是基于生态文明建设大背景之下的中国矿业的一场新革命,尽管已经取得了诸多试点经验,但是可以引领绿色矿山建设规模化提升和发展的运作方式并未形成。当前,亟待探索一种全新的管理与商业模式,促进两个相关领域的有机集合,在充分体现优势互补和劣势互抵的基础上,进而从整体上实现地勘与矿业的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
一、地勘事业单位改革深层次矛盾分析
地勘事业单位改革,可谓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已经成为本行业“跨世纪的难题”。1979年1月5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两周以后,时任地质部部长孙大光同志在全国地质局长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企业基金制度,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一年后,1980年1月7日,孙大光同志在全国地质局长会议报告中要求:“凡是可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要尽可能的行动起来”。1986年4月8日,时任地矿部部长朱训在全国地矿局长会议报告中再次明确 “多种经营”、“探采结合”的发展理念。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地勘事业单位中即形成了地质勘查、勘察施工、矿业开发、多种经营四大产业门类。其中,业内人士广泛将“勘查开发一体化、探采工贸一条龙”作为地勘事业单位转企改革的重要基础。理由十分确凿,因为地勘主业非但投资周期长、投资风险高,更突出的是市场起伏大,完成企业化改革的地勘单位必须要有相对稳定的产业加以支撑。尽管业内外人士始终对矿业开发的基本目标毫无疑义,并乘上了百年不遇的“中国矿业十年黄金期”的强劲东风,但这一理想化的产业布局至今未能实现。据原国土资源部《2015年度全国地质勘查行业情况通报》,全国31个省市区的属地化地勘队伍,矿业开发收入14.68亿元,占市场收入总量的1.81%。其中:总量过亿元的省份只有川、贵、陕、甘4家,其合计占该产业总额的78.9%,发展极不平衡。此外,13个省市区的指标为0。对此,暂不探讨深层次的原因,但至少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基本结论,矿业开发绝非地勘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中赖以依托的稳定性支柱产业。那么,究竟依靠什样的产业去支撑即将全面启动和完成的地勘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呢?
二、绿色矿山建设经济与技术条件分析
根据政府部门权威统计,我国现存矿山数量10万余座,矿山及开发用地占国土面积的约1.5‰。长期以来,在矿业活动中普遍存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效率低下等问题。当前,在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上升为国策的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矿业全面走向绿色发展之路,已成为全行业的迫在眉睫的攻坚之战。2007年11月,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首次提出了“绿色矿业”理念,自此我国矿山企业开始踏上绿色发展的漫漫征程。2010年9月,原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文,确定了我国绿色矿山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途径,涵盖了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企业文化等九个方面。截止2014年,原国土资源部正式公告了四批、661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初步奠定了我国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格局。然而,在从试点成功到全面铺开的进程中,至少存在如下深层的矛盾需要化解。一是我国矿山存量巨大,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实现全面覆盖遥遥无期。二是所需资金缺口巨大,向谁融资、如何融资的难题尚无具体的方案。三是矿山企业技术实力薄弱,缺乏可以担当绿色矿山建设的专业人才。四是废弃矿山及尾矿资源缺失责任主体,急需国家政策支持以导入商业运营模式。
三、地勘单位参与绿色矿山建设的优势
绿色矿山建设包括在产矿山和废弃矿山两大板块,将可能在技术、经济方面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在产矿山。(1)储量管理精细化。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不断给矿山储量监管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已为矿产资源资产数据即时化报送提供了前提条件。(2)生产技术现代化。技术创新不但是矿山企业生产力水平提升的客观要求,也是满足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绿色矿山建设基本需求的重要保障。(3)社区环境和谐化。在产矿山不但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周边环境的原生态,更要引领社区居民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方面迈上新台阶。
--废弃矿山。(1)废弃用地产业化。对完成开采使命的矿业用地,不仅仅需要简单、机械的恢复性治理,更需要开发性应用,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2)废弃尾矿资源化。在技术上一旦实现尾矿资源开发利用的突破,非但可以提供巨额的物质资源,更能释放巨大的空间资源。(3)封闭空间开放化。矿山开采所遗留的地下空间无疑是潜在的地灾隐患,但同时也是弥足珍贵的空间资源,科学、有序的开发地下空间必将是矿山企业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正在转企的地勘单位规模化进入绿色矿山建设领域,分别在技术和经济两个方面具备如下突出优势。其一,技术优势。地勘单位长期从事基础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工作,全面掌握矿产地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更在岩矿测试、岩土工程、地理信息等领域处在行业领先地位。其二,经济优势。地勘单位在体制转轨期间能够得到政府部门的诸方面政策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得以充分保障。地勘单位信息资源及品牌优势亦是面向社会融资的重要条件。
四、绿色矿山建设商业模式及保障措施
1.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统筹规划全国的绿色矿山环境治理与开发。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国绿色矿山建设的总体布局,构建起绿色矿山建设的新体制、新机制及商业化模式。在矿山恢复治理及开发利用上取得批量化的成功案例。从根本上缓解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有效提升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总体水平,更好地促进矿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2.实施途径
(1)在产矿山实施途径。以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为切入点,创新矿山企业资源储量管理新体制。以地区为单元,由矿政部门向地勘单位发包,以5-10年为合同周期,授权地勘单位对矿山企业提供监管与服务,指导矿山企业在绿色矿山建设的道路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2)废弃矿山实施途径。授权地勘单位开发与经营废弃矿山的地上、地下空间及尾矿资源。以30年为承包期,由转企的地勘单位以PPP等商业模式融资,开展种植养殖基地、旅游科普景区、仓储物流中心等等建设。打造新时期国有地勘单位“调查-勘查-监管-治理-开发”一条龙产业链。
3.保障措施
(1)建立系统化的绿色矿山规制体系。从国家战略层面,比照农村土地承包制和城市开发区政策,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和开发的政策、法规体系。各省区结合本地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条例、制度及配套措施,确保绿色矿山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盘子”中。
(2)建设全国统一的绿色矿山数据库。依托最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数据详实、图文并茂的在产及废弃矿山数据库,同时应用现代卫星遥感及无人机、物联网等技术,对矿山企业的环境现状进行实时监控。将数据库的部分资料开放,广泛接纳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和管理。
(3)培育各级各类绿色矿山产业园区。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绿色矿山产业园区建设新热潮。建立国家、省区、地市、县区四级绿色矿山产业园区,面向社会广泛招商引资,将在产和废弃矿山发展成本地区的地标名片,将绿色矿山建设培育成城乡融合发展的新的增长极。
(4)起草全国绿色矿山建设技术规范。充分总结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取得的成绩,建立起各级各类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区。在此基础上,对各类矿种、各种规模以及各种开采方式的矿山,在技术标准、工作标准上予以规范和提升,颁布可供全行业应用的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
(5)将率先转企的地勘单位作为试点。明确地勘单位作为参与绿色矿山建设的技术支撑单位和经营主体单位。对完成转企的地勘单位授予特许经营权,委托其融资、经营废弃矿山。建立“咨询-中介”类的矿山监管资质,遴选技术实力较强的单位监管在产矿山的储量与环境。
作者单位: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孟琪
文章来源:公众号(绿色矿山生态修复)
一、地勘事业单位改革深层次矛盾分析
地勘事业单位改革,可谓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已经成为本行业“跨世纪的难题”。1979年1月5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两周以后,时任地质部部长孙大光同志在全国地质局长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企业基金制度,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一年后,1980年1月7日,孙大光同志在全国地质局长会议报告中要求:“凡是可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要尽可能的行动起来”。1986年4月8日,时任地矿部部长朱训在全国地矿局长会议报告中再次明确 “多种经营”、“探采结合”的发展理念。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地勘事业单位中即形成了地质勘查、勘察施工、矿业开发、多种经营四大产业门类。其中,业内人士广泛将“勘查开发一体化、探采工贸一条龙”作为地勘事业单位转企改革的重要基础。理由十分确凿,因为地勘主业非但投资周期长、投资风险高,更突出的是市场起伏大,完成企业化改革的地勘单位必须要有相对稳定的产业加以支撑。尽管业内外人士始终对矿业开发的基本目标毫无疑义,并乘上了百年不遇的“中国矿业十年黄金期”的强劲东风,但这一理想化的产业布局至今未能实现。据原国土资源部《2015年度全国地质勘查行业情况通报》,全国31个省市区的属地化地勘队伍,矿业开发收入14.68亿元,占市场收入总量的1.81%。其中:总量过亿元的省份只有川、贵、陕、甘4家,其合计占该产业总额的78.9%,发展极不平衡。此外,13个省市区的指标为0。对此,暂不探讨深层次的原因,但至少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基本结论,矿业开发绝非地勘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中赖以依托的稳定性支柱产业。那么,究竟依靠什样的产业去支撑即将全面启动和完成的地勘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呢?
二、绿色矿山建设经济与技术条件分析
根据政府部门权威统计,我国现存矿山数量10万余座,矿山及开发用地占国土面积的约1.5‰。长期以来,在矿业活动中普遍存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效率低下等问题。当前,在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上升为国策的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矿业全面走向绿色发展之路,已成为全行业的迫在眉睫的攻坚之战。2007年11月,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首次提出了“绿色矿业”理念,自此我国矿山企业开始踏上绿色发展的漫漫征程。2010年9月,原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文,确定了我国绿色矿山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途径,涵盖了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企业文化等九个方面。截止2014年,原国土资源部正式公告了四批、661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初步奠定了我国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格局。然而,在从试点成功到全面铺开的进程中,至少存在如下深层的矛盾需要化解。一是我国矿山存量巨大,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实现全面覆盖遥遥无期。二是所需资金缺口巨大,向谁融资、如何融资的难题尚无具体的方案。三是矿山企业技术实力薄弱,缺乏可以担当绿色矿山建设的专业人才。四是废弃矿山及尾矿资源缺失责任主体,急需国家政策支持以导入商业运营模式。
三、地勘单位参与绿色矿山建设的优势
绿色矿山建设包括在产矿山和废弃矿山两大板块,将可能在技术、经济方面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在产矿山。(1)储量管理精细化。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不断给矿山储量监管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已为矿产资源资产数据即时化报送提供了前提条件。(2)生产技术现代化。技术创新不但是矿山企业生产力水平提升的客观要求,也是满足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绿色矿山建设基本需求的重要保障。(3)社区环境和谐化。在产矿山不但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周边环境的原生态,更要引领社区居民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方面迈上新台阶。
--废弃矿山。(1)废弃用地产业化。对完成开采使命的矿业用地,不仅仅需要简单、机械的恢复性治理,更需要开发性应用,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2)废弃尾矿资源化。在技术上一旦实现尾矿资源开发利用的突破,非但可以提供巨额的物质资源,更能释放巨大的空间资源。(3)封闭空间开放化。矿山开采所遗留的地下空间无疑是潜在的地灾隐患,但同时也是弥足珍贵的空间资源,科学、有序的开发地下空间必将是矿山企业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正在转企的地勘单位规模化进入绿色矿山建设领域,分别在技术和经济两个方面具备如下突出优势。其一,技术优势。地勘单位长期从事基础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工作,全面掌握矿产地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更在岩矿测试、岩土工程、地理信息等领域处在行业领先地位。其二,经济优势。地勘单位在体制转轨期间能够得到政府部门的诸方面政策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得以充分保障。地勘单位信息资源及品牌优势亦是面向社会融资的重要条件。
四、绿色矿山建设商业模式及保障措施
1.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统筹规划全国的绿色矿山环境治理与开发。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国绿色矿山建设的总体布局,构建起绿色矿山建设的新体制、新机制及商业化模式。在矿山恢复治理及开发利用上取得批量化的成功案例。从根本上缓解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有效提升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总体水平,更好地促进矿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2.实施途径
(1)在产矿山实施途径。以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为切入点,创新矿山企业资源储量管理新体制。以地区为单元,由矿政部门向地勘单位发包,以5-10年为合同周期,授权地勘单位对矿山企业提供监管与服务,指导矿山企业在绿色矿山建设的道路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2)废弃矿山实施途径。授权地勘单位开发与经营废弃矿山的地上、地下空间及尾矿资源。以30年为承包期,由转企的地勘单位以PPP等商业模式融资,开展种植养殖基地、旅游科普景区、仓储物流中心等等建设。打造新时期国有地勘单位“调查-勘查-监管-治理-开发”一条龙产业链。
3.保障措施
(1)建立系统化的绿色矿山规制体系。从国家战略层面,比照农村土地承包制和城市开发区政策,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和开发的政策、法规体系。各省区结合本地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条例、制度及配套措施,确保绿色矿山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盘子”中。
(2)建设全国统一的绿色矿山数据库。依托最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数据详实、图文并茂的在产及废弃矿山数据库,同时应用现代卫星遥感及无人机、物联网等技术,对矿山企业的环境现状进行实时监控。将数据库的部分资料开放,广泛接纳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和管理。
(3)培育各级各类绿色矿山产业园区。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绿色矿山产业园区建设新热潮。建立国家、省区、地市、县区四级绿色矿山产业园区,面向社会广泛招商引资,将在产和废弃矿山发展成本地区的地标名片,将绿色矿山建设培育成城乡融合发展的新的增长极。
(4)起草全国绿色矿山建设技术规范。充分总结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取得的成绩,建立起各级各类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区。在此基础上,对各类矿种、各种规模以及各种开采方式的矿山,在技术标准、工作标准上予以规范和提升,颁布可供全行业应用的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
(5)将率先转企的地勘单位作为试点。明确地勘单位作为参与绿色矿山建设的技术支撑单位和经营主体单位。对完成转企的地勘单位授予特许经营权,委托其融资、经营废弃矿山。建立“咨询-中介”类的矿山监管资质,遴选技术实力较强的单位监管在产矿山的储量与环境。
作者单位: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孟琪
文章来源:公众号(绿色矿山生态修复)